目前,社会已进入了一个风险管理的时代,要求企业必须了解风险、识别风险和学会控制风险。同样,对于从事现代物流(3PL)的企业来讲,风险的评估与管理是使其健康发展和高效运作的保证。谁能将风险降到最小范围、最低程度,且能事先将风险予以转移,谁就能获得最大的利润。
物流商面临的风险:与客户合同的责任风险
物流商与客户之间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于双方所签的合同,目前在签署这类合同中,人们发现某些大客户凭借自己雄厚的经济实力,在谈判中往往处于有利的地位,提出一些特别的要求与条件,而物流商常常迫于商业上的压力而接受某些苛刻甚至是“无理”的条款。合同中订立此类极不合理的条款,一旦产生纠纷,后果可想而知,有可能会导致物流商破产。
与分包商合同的责任风险
物流商是所有“供应链”的组织者,其中有的“供应链”由自己负责,有的“供应链”需要委托分包商来具体实施。但实践中物流商常常期与资信好的分包商合作,不仅能降低物流经营的成本,也可使物流商的责任风险降到最低点。反之,如遇到一个资信差的分包商,甚至分包商突然宣布破产或倒闭,物流商的损失更无法得到弥补。在与分包商合作中即物流运作的全程中,当客户发生损失时,无论是物流商的过失还是分包商的过失,都要由物流商先承担对外赔偿责任。尽管物流商在赔付后,尚可向负有责任的分包商进行追偿,但由于物流商与客户和分包商所签合同分别是背对背的合同,因此所适用的法律往往是不一样的,其豁免条款、赔偿责任限额及诉讼时效也是不一样的,致使物流商常常得不到全部赔偿。
承担第三者法律责任风险
物流商除基于上述三种合同关系要承担责任外,还基于侵权行为要承担第三者法律责任,而且因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有时也是相当惊人的。另外,物流商用自己的船舶,尤其是承运原油的船舶发生漏油,引起周围的生命财产损坏或造成环境污染时,也要承担第三者责任并给予赔偿。
随着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,物流市场的主体不断增加,物流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,物流行业协会对物流市场的规范与协调作用也越来越重要,发展和完善物流行业的自律已经提上日程。现在与物流相关的协会、学会、联合会等已不在少数,都自称权威,各自为政,但实际上缺乏一个真正具有权威性,能起到协调、管理物流方面事务的行业机构。所以呼吁尽快成立一个物流行业协会来协调统一物流商的活动,营造一个正常而又健康的物流市场环境,使之规范经营,合理竞争,有利于降低其风险与促进物流业的发展。
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和风险呢?洛勤软件认为应当从源头抓起,与一家资信好、业务操作非常规范的客户进行合作是物流业风险防范的起点,选准这样的客户,即使出现一些问题,也能较快较好地协商解决。签订合同需慎之又慎。现代物流不是简单的代理、运输、仓储、保管、报关等合同的签订。它所出售的是一个方案,是按一定流程管理的设计方案,该流程要解决企业的各种疑难问题,达到简化程序、减低成本、提高管理水平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效果,合同涉及的环节多、时间长、要求复杂。所以签订时应注意:合同的合理性,完善性及是否具有可行性,是否考虑到其经济性等。
当风险发生时,应尽早向上级报告,防止损失的扩大。平时所有员工都应详细阅读并牢记过失与疏忽之避免规定,使工作尽可能准确、安全。然而,如果确实发生了差错,千万不要试图隐瞒。错误或疏忽处理得越早,就越有机会阻止更加严重的问题发生。建立风险评估机制,现代物流的建设投资较大,周期较长,效益较好,风险也较大。因此,开拓现代物流业务只有规划是不行的,须邀请曾经做过现代物流项目、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人士,从规划的另一方面,配合规划做出一份客观的、实事求是的、既有现象又有分析的“风险评估报告”。制定风险管理程序,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风险管理程序,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。并且不断的进行风险管理的培训,增强风险意识,尤其是各级领导的风险管理观念与知识。
总之,现代物流的风险涉及的范围很广,风险的各种类型差别也很大。我们可将风险的大小量化为发生频率或概率,即很少发生、经常发生或者频繁发生;也可以根据结果量化为轻微的、严重的和灾难性的。风险的类型可以初步划分为运作事故、运作灾难以及更为战略性的风险。而对于不同类型的风险应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,可以采取分摊、转移、降低或避免,才能让自身的利益最大,这样的方式才是真正的取胜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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